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行政处罚公示,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中国”)因烟尘(颗粒物)超标排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为“穗环法罚[2019]3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被处以罚款60万元。
天眼查显示,乐金中国最大股东为LG Display Co., Ltd.(以下简称“LG Display”)。据了解,乐金中国是LG Display在韩国以外投资的唯一8.5代液晶面板工厂,总投资40亿美元,于2012年12月成立,是广州市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
《决定书》指出,根据乐金中国2018年度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数据核算,烟尘(颗粒物)实际排放量1.653524吨,超过了公司持有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1日;后于2018年12月26日换领,有效期限为一年)允许的烟尘(颗粒物)0.891吨的年废气排放量限值。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另查明,乐金中国于2019年8月27日获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重新颁发《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6日),其允许的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调整为8.26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认定,乐金中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乐金中国方面进行申诉称,颗粒物总量历经3次环评,总量变更履历为:14.11吨/年、0.891吨/年、8.26吨/年,其中第一次环评报告书比较准确反映实际颗粒物总量情况,第二次环评报告书中预测的排放浓度和排风量均计算有误,但是已经在第三次环评和最终的竣工验收中纠正过来,且申领了新的排污许可证。
乐金中国方面还表示,公司颗粒物排放总量较低,在环境的占标率较低,排放浓度对比排放标准(120 mg/m )极低,且对比国内同行情况,执行的总量标准也非常严格,执行难度相当大。并且长期以来非常重视环保工作,根据最新的环评名录,涉案项目环评类别已调整为报告表。因此,恳请免于处罚。
但是,《决定书》指出:“经审理,当事人确已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且最近获批的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已调增,但考虑到其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多次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其作为建设单位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致在编制涉案项目第二次环评文件时出现烟尘(颗粒物)计算错漏所致(此前编制涉案项目第一次环评文件时还曾出现氮氧化物计算错漏);此外,当事人亦应严格督促第三方监测机构采用规范的采样监测方法,出具准确的烟尘(颗粒物)监测数据。”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最终决定予以处罚:“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2018年度烟尘(颗粒物)实际排放量超过允许的烟尘(颗粒物)年废气排放量限值的事实清楚,应予处罚。”
乐金中国需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缴清罚款,如不服可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事的处理进展询问LG Display相关人员,对方表示:“由于在环评中排放标准的标注错误,导致这次行政处罚。目前已缴纳罚款,也已领取新的排污许可证。今后会杜绝任何行政上的错误。”
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在此之前,乐金中国因为违反《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已经2次受到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穗环法罚〔2018〕91号”“穗环法罚〔2018〕92号”。
其中,91号文书指出,乐金中国在正常生产和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经监测,总口处理后排放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5毫克/升,超过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要求的废水排放执行标准(化学需氧量浓度限值为30毫克/升),处以罚款15万元。
92号文书指出,乐金中国在正常生产和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经监测,总口处理后排放水污染物中氨氮浓度为2.28毫克/升,超过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要求的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氨氮的浓度限值为1.5毫克/升),处以罚款15万元。
消息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