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陷入困境的宝塔石化集团,近期出现在一则法律文书中。近日,记者自裁判文书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作出了(2019)宁01执301号之一执行裁定,该文书显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即将进入破产程序,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名下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019)宁01执301号之一系申请执行人华某与被执行人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
法院表示,其于今年4月受理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2018)鄂0703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华某支付票据金额20万元及该款自2018年7月3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5945元,承担案件受理费4300元,向法院缴纳执行费3036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灵武市××镇房产及证号为灵国用(2009)0462号、046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属轮候查封,故法院未对上述查封资产进行司法处置。因本案被执行人公司目前均属于停业状态,且母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也即将进入破产程序,法院经查银行、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及车辆管理等部门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名下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约谈申请执行人其亦不能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故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宝塔石化集团是以石油化工为主,产学研结合,产融结合,科技创新和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2016年企业总资产685亿元,职工1.5万人。在2018年中国500强企业排行榜上,宝塔集团以524.78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第306位、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138位。
年11月初,宝塔实际控制人孙珩超在一次讲话中表示,受国际经济环境深刻变化、国内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等大环境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诸多困难,宝塔也不能独善其身,同时企业管理能力与快速发展不相匹配,一些隐藏的问题逐渐显现并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因素。国际、国内、自身三重因素的叠加,使宝塔当前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2018年11月,宝塔石化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宝塔实业公告称,11月16日在宁夏宝塔石化大厦4楼多功能厅召开的集团高级别领导会议上,公安机关通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珩超涉嫌刑事犯罪。这标志着宝塔集团的票据问题走向公开化。
2018年12月,银川警方发布消息称,已立案侦查宝塔石化集团涉嫌票据诈骗一案。此外,银川检察院12月18日决定对孙珩超等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其中,宝塔石化集团董事长孙珩超涉嫌票据诈骗罪。银川警方在2018年12月19日对上述人员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宝塔石化集团在中国货币网披露的2018年前三季度报表,公司负债达340.56亿元,其中应付票据164亿元。此为宝塔石化集团近来最后一次披露财报,其后的2018年年报及2019年各季报均未按期披露。宝塔石化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珩超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面临重大不确定事项。
目前,宝塔石化集团的两只债券“14宁宝塔MTN001”、“14宁宝塔MTN002”均因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11月29日,宝塔石化集团就违约后续进展发布公告称,公司后续将继续在政府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保持与主承销商、各投资者及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来源:新京报)